为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,营造优良的教学环境,规范教学秩序,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有序推进教学活动。根据《云南省教育督导规定》的要求,结合我校教学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课堂巡查的目的及意义
1.通过教学巡查全方位、多维度、多元化评价教师的课堂教学。
2.促进教师备课、上课,激励教师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及教学手段,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和课堂教学质量,推动我校课堂教学改革走向深入。
3.及时了解和掌握任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,为学校加强教学管理及进一步推进课改提供信息依据,从而充分体现学校优劳优酬、奖优罚劣的奖惩原则,促进学校良好教风、学风、校风的形成。
适用范围
本办法适用于我校从事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。
组建巡查小组
组长:杨枫
副组长:窦洁萍
成员:教务部全体成员
巡查内容
教师授课情况
1.教师纪律:教师仪容仪表、上课有无迟到、早退、随意调课、接听电话、玩手机等现象;
2.课堂组织:教学的精神面貌、是否体罚学生、课堂纪律的维护情况;
3.教案及课件:严格检查是否有利用宗教进行反党、反社会言论传播、宣传民族分裂,挑拨民族矛盾的煽动信息等。
4.严格检查教学材料,坚决防止错误政治观点和错误思潮渗透,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不得存在民族、地域、性别、年龄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、防范“三股势力”(暴力恐怖势力、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)的渗透,防止教师利用宗教文化传播反党反政府的言论。
(二)学生学习情况
1.学生到课:到课率情况,有无迟到、早退、旷课现象;
2.课堂表现:听课是否认真,有无睡觉、进食、玩手机及任何扰乱课堂纪律的现象;
巡查组的职责、权利和义务
职责
负责课堂全面巡查并评价打分。
负责课堂巡查反馈并及时公布课堂巡查结果公示情况。
负责定期向学校领导汇报巡查情况。
负责根据巡查评分采取相对应的整改措施。
负责组织教师开展课堂教学经验定期总结。
权利
有权对各任课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指导、督促、检查、考评。
有权对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进行评分。
有权通过学生,了解教师课堂授课情况。
有权随时进入课堂听课,随时检查上课教师的教学资料。
义务
1.帮带教师提高教学水平。
2.协助师生解决教学中出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。
巡查要求
巡查人员务必着装整齐,认真履行职责。
巡查应如实记录教师和学生的违规违纪行为。
对课堂、实验实训等教学活动进行全面巡查。
把教师到位/出勤(迟到、早退、旷课)、普通话教学、文明语言使用、维护教学秩序和学生课堂违纪作为巡查重点。
提前5分钟到教室准备,清查学生到位情况。
巡查时原则上不影响、不干扰正常教学秩序。
巡查结果运用
课堂教学巡查评分 |
处理办法 |
90分-100分 |
优秀 |
80分-89分 |
良好 |
70分-79分 |
合格 |
60分-69分 |
诫勉谈话 |
50分-59分 |
教学反思及教学改进计划 |
40分-49分 |
全校通报批评 |
20分-39分 |
按一般级教学事故处理 |
0分-19分 |
按严重或重大级教学事故处理 |
注:59分及其以下得分者均需提交教学反思和教学改进计划。
附件:2020-2021学年上学期教学巡查记录表